工作職能

工作職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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黨委教師工作部、人力資源部、教師中心是負責教師思想政治工作、師德師風建設、教師培訓、教師職業發展和人事、人才、勞資、職稱、師資隊伍及人員編制管理的職能部門。其主要職能是:

一、牽頭貫徹落實中央和國家、學校黨委關于高校教師思想政治工作的決策和部署,制定相關工作規劃,統籌教師的思想教育和管理服務工作;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于高校人事、人才工作的方針、政策和法規。

二、負責組織開展全校教師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不斷提升教師思想政治素質;牽頭協調各單位對新入職教師的思想政治、品德學風進行綜合考察和把關,開展新入職教師的入職教育、校史校情教育、國情教育等。

三、負責按照中央和國家有關規定,牽頭開展學校的師德師風建設工作,建立健全學校教師職業道德規範,組織開展師德師風先進典型評選活動,建立健全師德建設長效機制。

四、負責定期搜集教師思想動态、抓好涉及教師意識形态的相關工作,指導二級單位加強教師思想政治工作,負責開展教師的思想政治、品德學風評價,建立教師檔案,會同相關部門把政治标準放在首位,貫徹到教師入職、聘崗、培育、考核、晉升等環節。

五、根據管理權限,負責學校有關人員的編制、用人計劃、崗位設置、聘用管理、人事調配工作。

六、負責人才的穩定與引進工作,人才引育考慮到專業、課程需求;做好各級人才項目的人員遴選、申報工作。

七、負責學校教師資格認定、各級各類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。

八、負責教職工的鑒定、考核與獎懲工作。

九、負責組織開展全校教師的培訓工作;檢查、了解全校各類人員的使用情況,并與有關單位共同進行人員培訓和提高工作;為省内高校開展師資培訓提供優質教學資源和特色專業辦學經驗。

十、負責研究、制定全校教師職業發展規劃,為教師職業發展搭建平台,提供專業化的指導、服務與支持;會同有關單位做好訪學進修、攻讀學位人員的選拔、報批和管理工作;會同教務處、科研處等有關部門制定教師評價标準,開展教師績效動态考核工作。

十一、負責博士後進出站辦理及日常管理工作,統籌組織新建博士後流動站的申報工作。

十二、負責人事調查、統計、報表和人事檔案管理等工作。

十三、負責辦理教職工的請假、休假、銷假、退休、退職、分流等事宜。

十四、負責教職工的工資管理,會同校工會,做好教職工福利保障工作。

十五、負責教職工社會保險的核定、變更和繳納。

十六、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意識形态工作主體責任,确保工作落到實處。

十七、承擔首問首辦責任。

十八、同人社部、教育部人事司、省人社廳各相關處、博士後管理辦公室、教育廳人事處、高教處、教師教育處等部門保持緊密的工作關系,并争取相關政策支持。

    十九、完成上級和學校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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